
周建华
周中罡的散文集《染云河记》是一本好读的书。书中语言读起来颇具古趣。周中罡具备古文功底,此前曾以文言文创作散文集《槐乡偶书》。《染云河记》虽以白话文写作,却也兼用了不少文言文。

例如在《侍弄菜地》中:“(地块)间有棚户,高不过人,以竹篱、铁板、胶布遮盖缠绕,权作工棚,储存农具,亦标示此地所属也。”在《让书放光》里:“昔日嗜读,而求书颇难,故称书非借不能读也。”在《暮色苍茫》中:“闻其事,前往勘探,果然一陈旧坟茔,遂寻陈母游说,且信其有,改其命运。”
这些间或使用的文言文,改变了语言节奏,也体现了情绪的调整。通常,一个人在情到深处时,会习惯性地运用最擅长的语言表达方式。《染云河记》中的半文半白语言,并非周中罡刻意为之,而是信笔而出,是一种真情流露的表达方式。
季羡林说:“散文的精髓在于‘真情’二字。”《染云河记》字里行间所散发的真情,贵在拙朴。这里所说的拙朴,指的是蕴含着周中罡的本色情感。
在《搭便车》中,周中罡路遇一位母亲送孩子步行上学,“遂将汽车慢慢停靠在他们身边”,送他们前往学校。在《鹅将军》里,朋友送来本打算做成美食的大白鹅,因不忍心宰杀,周中罡将它养在染云山房,大白鹅成了高槐村的网红鹅。
在《染云河记》中,这种在场记录成为一种常态。喂养残疾猫花无缺、收留流浪狗咖啡、与高槐奇人刘小松交往等内容,皆以日常生活中的真实在场感打动读者。
《染云河记》分为4个章节(半隐村居、高槐风物、大地拓片、山野回声),共51篇文章,均以高槐村,或者说以周中罡在高槐村的生活经历和情感认知为中心展开叙述。
其内容可概括为:10年前,周中罡来到高槐村,打造农家小院、建成染云山房,在这里侍弄菜地、品读诗文,把日子过成“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”的意境;10年后,他融入高槐村,成为一名新农人。
时下,像周中罡这样城乡往返、亦耕亦读的生活,正逐渐成为一种新模式。城里人渴望逃离钢筋混凝土的禁锢,去乡下享受田园生活,这种心态正如《等闲居》里所言:“选择一种新的居住方式,跟金钱无关,跟时间无关,跟身份无关,只与心态有关。”
《染云河记》记录的生活方式和态度,引发了与现实的共情,这是另外一种层面的真情实感。
《染云河记》除了记录日常生活,也分享感悟。在《泥语九章》中:“火砖是泥土的背叛者。”在《虫声呢喃起秋愁》中:“我像进城的一坨砖块,还长着泥土的模样与颜色,却再也没有了松软泥土的呼吸自由。”这些哲思语句,是周中罡10年田园生活磨砺出的结晶,是对从乡村到城市,又从城市回归乡村的思考。
按照米歇尔·德·蒙田的《蒙田随笔》奠定的基本模式,《染云河记》这种对日常生活的记录和反思,属于随笔散文。南宋洪迈在《容斋随笔》序中这样定义随笔:“意之所之,随即纪录,因其后先,无复诠次,故目之曰随笔。”
《染云河记》诠释了这种“意兴所至,笔亦随之”的写法,可以称为随性。《染云河记》中的文章篇幅长短随性,叙述遵循本心,有话则长,无话则短。《搭便车》《侠客岛》《大黑熊和猫》,不过三五百字;长的像《染云河》《寂静春日》《泥语九章》,有三四千字。
内容同样随性,话题打开后,可以天南海北,信马由缰。如《一碗面》,开篇写大姨姐从不会煮面到煮出染云山房的招牌面,本以为是写大姨姐怎样学会煮面的故事,结果接下来写的是面的做法、面的吃法、小时候“听”客人吃面,然后写大哥的面条加工坊;在写到面条加工坊用报纸裹面时,笔锋一转又跳入写读报纸副刊文章和用报纸练字,最后写老家的中江挂面,结尾再由一碗面联想到生命的跨越。这种行文上的天马行空,体现出周中罡在情感上的信马由缰。
10年过去,《染云河记》中的高槐村,已从只有周中罡开办的一家咖啡屋变成远近闻名的咖啡村,从贫困村发展为在各种媒体出镜的文旅新村。当初“在乡下找个院子”,或许不是刻意引领高槐村的变迁,但10年的高槐生活,让周中罡事实上成为乡村振兴的在场参与者和村庄发展的观察者。
“乡村四季变化历历在目,十年见闻,挥之不去。”在《染云河记》序中,周中罡这样写道。《染云河记》并非一时兴起之作,是周中罡在10年里用心用情的在场记录。《染云河记》是一部性情之作,读《染云河记》,可以从每一篇的小性情中窥见颂扬乡村振兴的大视野。
(《染云河记》,周中罡著,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,2025年12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