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成都市促进旅游业融合发展条例》发布 今年6月1日施行

2026-04-08 17:28:22来源:四川在线编辑:黄勇

四川在线记者 吴梦琳

4月8日,记者从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获悉,《成都市促进旅游业融合发展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,正式对外发布,并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。

《条例》为何出台?有何亮点?

“目前,成都旅游业稳居全国第一梯队,游客接待量、旅游总收入持续领跑,演艺、夜游、赛事、美食经济多点开花,已成为国内最具人气旅游目的地之一。”成都市文广旅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面对“文旅+百业”“百业+文旅”深度融合的产业变革,原有条例施行近10年,难以适配融合新形势与消费新场景,短板亟待破解。

因此,此次修法紧扣融合主线,不重复上位法规定,以制度创新破解发展难题,巩固提升成都旅游业核心竞争力。

记者梳理看到,《条例》共6章32条,包括总则、规划建设、业态发展、支持保障、服务管理、附则,突出“小切口、小而精”的立法导向,主要呈现三大亮点:

首先是“更名立魂”,将原有法规名称调整为“成都市促进旅游业融合发展条例”,实现修法理念与形式双重创新,这一行动走在全国前列。

其次是聚焦“四个融合”,包括规划建设、业态发展、支持保障、服务管理4个方面,形成层级清晰、架构完整的制度举措。

另外,重在“全域赋能”,提出推动旅游与文化、商业、美食、体育、音乐、工业、农业、教育、交通、康养等加速融合、扩容升级,以业态发展的多样性满足游客多元化、个性化的消费需求,同时鼓励低空资源开发、婚恋等要素嵌入,拉长文旅融合产业链,打造特色化旅游消费地标。

如今,随着旅游行业不断升级,游客需求已经从观光变为体验,对融合业态下的服务品质、安全保障、综合监管等提出更高要求。

《条例》中特别将“服务管理”融合作为一项重要内容,提出在游客体验上,注重智慧化、人性化和包容性,对宣传推广、旅游讲解、数字赋能等重点服务领域作出了详细规范。在安全保障上,更加注重禁止条款的刚性和约束力,加强禁止进入区域管理;授权市政府根据融合发展的动态需求,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措施,为综合监管预留充分空间;建立健全旅游纠纷快速处置、先行赔付制度,依法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。

该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将以《条例》为遵循,持续释放文商旅体融合发展乘数效应,丰富高品质旅游供给,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,让文商旅体融合成为城市发展新动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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