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在线记者 薛维睿
12月12日,记者从四川省艺术研究院获悉,为加强对艺术档案文献的科学管理,更好地发挥其收藏、保护、研究、利用等职能,服务全省艺术科研和艺术创作,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四川省艺术研究院,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艺术档案文献。具体征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时间
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,长期有效。
二、征集范围
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和文化艺术价值的戏剧戏曲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书法、曲艺、杂技等艺术档案文献资料。具体范围如下:
(一)戏剧戏曲
1.图片
(1)优秀保留剧目、获奖作品舞台剧照;
(2)表演艺术家演出剧照、授戏照、精彩生活照;
(3)参加历届展览、赛事等活动的照片。
2.文本
(1)手抄本、坊刻本、重大演出剧本、获奖剧本、导演剧本等;
(2)知名编剧、导演札记手稿等。
3.音视频
优秀保留剧目录音、录像的唱片、胶片等。
4.其他相关文献资料。
(二)音乐
1.图片
重要演出、活动照,知名艺术家授课照等。
2.文本
曲谱手稿、影印件等。
3.音视频
经典曲目录音、录像的唱片、胶片等。
4.其他相关文献资料
(三)舞蹈
1.图片
(1)舞台照,重大民间舞蹈场景、活动照等;
(2)参加历届展演、赛事等活动照片。
2.音视频
优秀舞蹈作品参加重大展演、赛事等活动的录像、视频。
3.其他相关文献资料
(四)美术、书法
1.不同历史时期有影响的四川籍艺术家创作的美术、书法精品;
2.不同历史时期在四川有重要艺术活动的艺术家创作的美术、书法精品;
3.不同历史时期以四川地域文化特色为题材创作的美术精品;
4.四川籍艺术家创作的在省部级及以上展览(创作活动)中入展或获奖的美术、书法精品;
5.反映四川民俗文化的民间美术作品、美术藏品及相关文献资料等。
(五)曲艺
1.图片
(1)优秀保留剧目、获奖作品舞台剧照;
(2)表演艺术家演出剧照、授戏照、精彩生活照;
(3)参加历届展演、赛事等活动照片。
2.文本
(1)曲本手抄本、坊刻本;
(2)重大演出剧本、获奖剧本、导演剧本等;
(3)知名编剧、导演札记手稿等。
3.音视频
经典曲目录音、录像的唱片、胶片等。
4.其他相关文献资料
(六)杂技
1.图片
参加历届展演、赛事等活动照片。
2.音视频
优秀节目录像等。
3.其他相关文献资料
三、征集形式
(一)无偿征集。捐赠艺术档案文献坚持自愿原则。四川省艺术研究院接受捐赠后,向捐赠人出具收据,收据中标明捐赠物品名称、年代、质地等。根据捐赠物品的历史价值、科研价值和艺术价值,颁发荣誉证书,予以表彰奖励。捐赠数量大、价值高的,可举行捐赠仪式。收藏并展出的艺术档案文献标明捐赠人姓名。
(二)有偿征集。有偿征集对象包括个人和单位。根据公平、合理和合法的原则,按照征集材料和物品的有效价值并经过权威部门和专家鉴定,按物品的年代、内容、质地、价值等综合因素确定价格。
(三)委托保管。凡需要委托保管具有收藏价值的材料和物品,将签订相关合同,说明期限,双方权利和义务等条款。
四、征集程序
(一)征集登记。对列入征集对象的艺术档案文献,由单位或个人填写《四川省艺术档案文献征集登记表》,注明文献详细情况,并统一汇总成册。
(二)评估鉴定。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组织专家组,对列入征集对象的艺术档案文献进行评估、鉴定、筛选。
(三)颁发证书。对单位、个人委托保管或捐赠的文献资料,由四川省艺术研究院颁发《捐赠证书》(或《收藏证书》)、《保管协议》,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奖励。对经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文献资料,向持有人(单位)说明原因并退还收藏单位或个人。
(四)建立档案。建立完善的征集文献档案,对征集到的文献进行登记造册,统一入库,依照文献保护措施收藏管理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1号
联系人:王老师、鲜老师
电话:028-85533341